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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支持唐山打造四大产业基地,建设首都经济圈重要支点。

一、

关于中远期主要目标


唐山的发展要紧紧围绕“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来布局谋划。


2010年7月17日至18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唐山视察,作出了“努力把唐山建成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窗口城市、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首都经济圈重要支点”的重要指示,并要求唐山继续保持河北发展的龙头地位;


2016年7月28日,在唐山抗震救灾和新唐山建设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视察,要求唐山按照“三个努力建成”目标,全面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争取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走在前列。


今天,需要唐山全力做好“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的答卷。把“路线图”变成“施工图”,把“时间表”变成“计程表”,一件一件抓推进,一项一项抓落实。


为此,总体方案规划了近期和远期两大目标。


到2026年,唐山抗震救灾和新唐山建设50 周年时,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 取得明显效果,一批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举措落地见效, 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显著进展,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经济结构更加合理, 辐射东北亚的国际交流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35 年,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扩大开放等方面形成更多成熟定型的制度创新成果, 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城市魅力大幅跃升,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窗口城市作用凸显, 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基本建成,首都经济圈重要支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

关于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现代基础设施体系是现代产业体系的基础。方案首先做出建设现代基础设施体系的全面安排。这里不仅是传统的基础设施,更重要的是现代化基础设施。


2022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强调,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型基础设施是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现代化基础设施重点是交通枢纽工程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信息基础设施、 国家物流枢纽工程、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国家级互联网骨干工程、水利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等。 总体方案提出如下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一)着力打造沿海重要综合交通枢纽。扎实推进唐山港口型( 生产服务型) 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巩固能源、原材料等大宗散货运输功能, 拓展临港产业、现代物流等功能, 稳妥有序推动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水水中转业务。优化提升港口综合服务能力,健全港口集疏运体系,推动港口综合、智慧、安全发展。加强内陆港建设,积极构建清洁运输体系,提升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功能。加快通用机场建设,发展通用航空业务。扎实推进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


(二)加快转变能源利用方式。统筹推进风电、光伏等新型能源开发与利用, 积极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建设, 打造北方地区新型能源生产应用基地。统筹推进区域绿电合作应用, 推动与张家口、承德等地能源通道建设, 持续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比例。加强对唐山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供应保障, 支持唐山在能源供给侧市场化改革方面先行先试。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 加快推进以清洁能源替代、集中供热供气等方式, 加大分散、低效的农业农村散煤和工业炉窖、自备电厂等领域煤炭压减力度。


(三) 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研究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区域性智算中心、行业数据库和数据共享中心, 打造区域数字通信枢纽。加快推进重点产业智能化改造, 形成适应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需要的融合基础设施体系。支持国家级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在唐山布局, 与京津共建一批具有唐山特色的科技研发平台、中试平台、产业化平台, 形成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基础设施体系。


(四) 稳步建设能源资源基地。强化唐山港能源资源供应保障能力, 将唐山港矿石、煤炭、原油、天然气等储备、中转运输等设施建设及其配套的港口航道设施与国家相关规划布局相衔接, 对规划布局、项目审批、海域使用和岸线利用等予以统筹研究支持。开展能源资源基地零排放示范区研究, 提升货物运输效率和清洁化水平, 探索新能源货车应用场景。鼓励资源型央企和各类投资基金参与唐山能源资源基地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三、

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总体方案明确支持唐山建成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基本,首都经济圈重要支点,具体提出打造四大产业基地,高质量建设唐山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新能源产业等五大产业集群,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总体方案提出的具体项目包括:


(一) 全力打造四大产业基地。支持唐山钢铁产业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 打造国家级钢铁清洁生产示范基地。推动传统化工向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新材料及终端产品制造方向发展, 加快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打造环渤海高端绿色建材供应基地, 建设北方重要的装配式建筑部品制造集成中心。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培育壮大轨道交通、海工、机器人等装备产业。科学制定四大产业准入条件, 不符合条件的要依法依规推动转产或退出, 为打造四大先进高端产业基地“ 腾笼换鸟"。


(二) 高质量建设唐山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新能源产业集群, 打造环渤海地区的新能源装备供应基地。做大做强电池新材料产业, 推动电池单体、电池系统、电池材料、电池应用同步发展。建设生命健康产业集群, 打造国家级海洋药物中试基地。建设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再制造、节能环保服务业等产业。培育壮大海洋产业集群, 推动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海洋旅游等传统产业转型发展, 加大对海洋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 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 延伸发展信息智能应用服务。谋划布局未来产业新赛道, 着力打造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优质应用场景。


(三) 提升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深度参与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 建立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 支持唐山与京津共同构建适应产业发展前沿的技术攻关机制。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 鼓励探索更开放的全球人才吸引和管理制度, 打造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开展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占支持唐山企业开展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建设。


(四) 深入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推动工业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数字化, 打造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智能工厂和推广应用价值高的智能制造场景, 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水平, 同步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实施钢铁一焦化一化工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上下游产业链优化重组, 依法推动独立焦化、独立石灰、独立球团逐步退出,提升产业集中度。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 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四、

关于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加快创新


国家发改委支持唐山坚持先行先试。加强改革赋能,强化政策创新,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有序推动一批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改革试验举措在唐山落地实践,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总体方案提出支持唐山开展多项改革创新举措,在河北全是首次实施,有的以前是禁区。 如依法合规开展国际化大宗商品期现货联动业务、支持唐山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 标准地出让" 、“ 投资承诺制" 等创新政策等。加快改革,取得成熟定型的制度创新成果。在改革、开放、创新方面提出如下措施:


(一)深化高水平开放。加强京唐港与中国( 河北) 自贸试验区曹妃甸片区等联动发展, 提升唐山港开放引领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唐山开展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 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创新国际经贸合作方式, 加快探索跨境数据流动等领域国际通行规则。深化与周边国家在跨境产业链供应链、科技创新、服务贸易等领域合作, 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二)打造高能级开放合作平台。支持唐山在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中发挥重要作用。支持境内期货交易所在唐山研究设立与国际接轨的大宗商品交割库, 大力发展国际化的大宗商品配套服务, 立足现货交易, 依法合规开展期现货联动业务, 提升国际定价影响力和国际资源配置能力。高水平推进曹妃甸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 以高质量供给带动地区产业转型和消费升级。持续推进中国( 唐山)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唐山企业建设海外仓。高标准推进中外合作产业园建设, 鼓励国际资本、机构参与园区运营, 不断扩大合作范围及领域, 提升利用外资规模、质量及水平。鼓励唐山建设跨国合作“ 姊妹园区" , 拓展完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鼓励支持产业特色产品优势明显的县( 市、区) 、开发区( 管理区) 积极申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三) 拓展高层次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唐山完善国际友好城市交往合作机制, 承办高等级外事活动、高级别交流合作会议及论坛展会等。依托曹妃甸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支持深化与国际先进企业在汽车、高端装备、海洋装备、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领域合作, 拓展科技创新、金融、医疗、教育等高端服务领域合作,完善面向国际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以深度融入共建“ 一带一路"为引领, 鼓励优势企业稳妥探索开展海外地区资源开发合作。在维护好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前提下, 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境外生产、营销和服务网络, 带动商品出口和劳务输出。


(四) 加强与重点区域合作。加强唐山港与天津港、大连港协作, 共同构建有效联动北方地区与东北亚, 辐射共建“ 一带一路”国家的国际双向物流通道体系。深化与中关村科技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滨海新区等重点平台合作。支持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唐山港京唐港区保税物流中心( B 型) 、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等重点平台与天津自贸试验区加强联动。支持京冀( 曹妃甸) 、津冀( 芦台. 汉沽) 协同发展平台建设, 携手打造面向东北亚、辐射全球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


(五) 推进要素市场深化改革。深化“ 标准地出让" 、“ 投资承诺制" 等创新政策。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 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相关工作。探索推进合理有序用海, 加强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项目用海要素保障。加大符合条件的唐山重大转型升级项目用地保障力度。鼓励完善矿业权竞争出让制度。


(六)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支持唐山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支持境外投资者参与绿色金融活动。加快推进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创新和金融试验试点示范工作, 支持符合条件的唐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支持中国( 河北)自贸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开展金融创新, 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 积极试点并逐步扩展高新技术和“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范围。支持唐山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 支持金融机构针对航运企业特点开展创新性航运金融服务。